消防控制室是企业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值班人员熟练掌握操作系统,可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11月9日,宝安公安分局流塘派出所查处一起指使消防控制室员工无证上岗的案件,目前涉事的安全主管史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指使消防控制室员工无证上岗被拘留10天
11月29日上午,宝安公安分局流塘派出所消防民警根据群众投诉,对辖区西乡街道某物业分公司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物业分公司所负责的小区消防控制室内的两名值班人员均没有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属无证上岗。消防民警随即将涉嫌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该物业分公司安全主管史某口头传唤回所进行调查。经审查,史某对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一项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宝安警方对史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提醒广大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控制室作为企业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大脑”,对上岗值班人员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设专人上岗值班,每班至少2人,且值班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值班期间要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